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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阳离婚案再开听证会 [保存到相册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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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阳与kim一家昔日合影 [保存到相册] |
今天上午,李阳与kim离婚财产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开庭,庭审12时结束,此次审理在于收集双方证据,未当庭宣判,李阳方认为财产已付清,而kim只接受其中260万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赔付。另外,kim举证了李阳东莞嫖娼、重婚等新证据,案件将进一步审理。
新闻背景
2011年10月27日,李阳的妻子Kim因遭受家暴等原因,向朝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要求直接抚养三个女儿,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2013年2月3日,长达两年的诉讼终结,法院对李阳和Kim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李阳构成家庭暴力,准许二人离婚,三个女儿由Kim抚养,李阳每年支付每名女儿抚养费10万元,直到年满18周岁,并向Kim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,以及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。
同年2月18日,在一审上诉期满的前一天,朝阳法院收到李阳邮寄的上诉状。对双方在诉讼中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意见“反悔”。但十天后,李阳又撤回上诉,据称系双方“案外和解”,对1200万的财产分割改成房产加现金形式。
Kim诉李阳离婚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,Kim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李阳依照判决内容给付其1200万元财产折价款以及5万元精神抚慰金及相关诉讼费用。该执行案件法院于2013年6月24日立案受理。执行中,李阳先后向法院账户汇款260万元。随后,李阳提出执行异议,认为所有财产分割已履行完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