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檢方指控,2009年,喬宇與周成海相識。2011年2月至3月,喬宇指使苗某、夏某(另案處理)在朝陽區東四環外霄雲路路邊、朝陽區東三環兆龍飯店青鳥健身中心停車場,分別向周成海的奔馳S350汽車潑洒油漆,並據此向周成海編造其得罪了“黑社會老大”的虛假事實。此后,喬宇謊稱能通過自己“神通廣大”的高官父親幫助擺平此事,以此騙取周成海50萬元現金、名表和字畫(價值40余萬元)。
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間,喬宇又向周成海謊稱,“黑社會老大”要與周成海合作房產項目,先后騙取周成海現金720余萬元、多塊名表及黃金擺件等物品。2012年2月15日,喬宇被抓獲歸案,部分贓物及贓款被追繳。
在今天的庭審中,喬宇身著白色帽衫,表情顯得輕鬆。庭上他依舊堅稱自己是在健身房認識周成海的,和白靜也只是好朋友,並沒有所謂的情人關系,也沒有收到過周成海的財務。對於720余萬元的房地產開發項目,喬宇辯稱自己只是這個項目的中間人之一。
目前,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。